城鎮土地使用稅安徽省管理條例是什麼

國有土地在使用和開發的時候都是需要向國家交稅的。國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和管理法則,都是由各省市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所以其實在我國全國各省的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都是有所差異的。下面小編要爲大家介紹的是,城鎮土地使用稅安徽省管理條例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安徽省管理條例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安徽省管理條例是什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徵收的具體範圍,由省稅務局劃定。

第三條 在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內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爲納稅人。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土地使用稅由土地的實際使用人繳納。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以縣以上人民政府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所確認的土地面積爲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以納稅人據實申報並經稅務機關覈實的土地面積爲準。

第五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額如下:

(一)大城市五角至十元;

(二)中等城市四角至八元;

(三)小城市三角至六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二角至四元。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本地區土地劃分爲若干等級,在前條規定的稅額幅度內,制定相應的適用稅額標準,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執行。其中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點貧困縣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前條規定最低額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條 土地等級的劃分,大城市不得少於六級,中等城市不得少於四級,小城市不得少於三級,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不得少於兩級。

第八條 各地劃分土地等級和確定各等級的適用稅額標準後,平均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稅額應達到:

(一)大城市六角至八角;

(二)中等城市五角至七角;

(三)小城市三角至五角;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二角至四角;

(五)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的重點貧困縣一角五分至三角五分。

第九條 除《條例》規定免稅的土地外,下列土地亦免徵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和其他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全額或差額預算管理單位的職工宿舍用地;

(二)集體和個人辦的醫院、學校、幼兒園、託兒所自用的土地;

(三)房產管理部門出租給居民的住房用地;

(四)民政部門爲安置殘疾人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

(五)個人所有的自住房屋用地。

第十條 除《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免稅外,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給予減免的,按國家稅收管理權限報批。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稅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納稅人跨地區使用土地的,分別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季或半年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市、縣稅務局確定。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和《安徽省稅收徵收管理實施辦法》辦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省稅務局解釋,自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地各部門自行制定的土地使用費辦法同時廢止。

安徽省的土地使用稅的管理條例當中,對土地使用稅的徵收對象和徵收標準作出了規定。在安徽省交納土地使用稅的時候,大城市、中城市和縣城等這些肯定是不一樣的。安徽省的中心城區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按照五角到十元的範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