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是什麼

其實在實際生活當中,土地的使用是比較多的,只要是符合國家的規定的話,經過我國政府的審批以後都是可以的。只要不會造成國有土地資源的流失,是在我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就是可以的,有的時候土地可能會作爲一種倉儲來進行使用,倉儲土地也是需要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倉儲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是什麼?

倉儲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是什麼

一、倉儲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是什麼?

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1)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

(2)其計算公式爲: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3)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4)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1)展開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一、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2)土地使用稅按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

(3)其計算公式爲: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4)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1)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爲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2)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四、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倉儲土地使用稅計算方式是什麼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我在徵收倉儲土地使用稅的時候,有着嚴格的計算方式,我國各地的土地使用稅,在徵收的具體數額上也是有所不同的。一些大城市和小縣城的土地使用稅肯定是不一樣的,所以具體的說大家應當參照本地的徵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