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是什麼

一、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土地爲徵稅對象,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土地使用稅減免稅項目中規定,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二、什麼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行爲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屬於資源稅。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房產稅稱房產稅“課稅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徵收對象

房產稅的徵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爲繳納房產稅。

6、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是依法對房屋來進行徵稅,需要以房屋的餘值或者是租金來作爲計稅的依據,而土地使用稅主要是對土地來進行徵稅,是以土地的面積來作爲計稅的依據,因此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兩種不同的稅,都需要依法進行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