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澄邁縣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什麼?

一、海口澄邁縣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什麼?

海口澄邁縣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什麼?

海口澄邁縣土地使用稅的規定是按照不同等級來進行一個稅收方面的繳納,一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稅12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縣城南渡江以北的主要街道及繁華路段(文化北路、文明路、解放路、環城西路、商貿路、人民路、立新路、華興路、華成路)的兩側用地。

二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稅8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縣城除一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和老城鎮主要街道(澄江路)的兩側用地。

二、三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稅6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金江鎮除縣城一、二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經國務院與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工礦區、開發區、旅遊度假區、綜合保稅區用地;老城鎮除澄江路以外的區域用地;福山鎮主要街道(福興路、福橋路);大豐鎮主要街道(華中路);永發鎮主要街道(江北路);瑞溪鎮主要街道(解放路)的兩側用地;太平林場場部用地。

四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稅4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福山鎮、大豐鎮、永發鎮、瑞溪鎮除三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紅光農場、大豐華僑農場、金安農場場部用地;中興鎮主要街道(興隆街);仁興鎮主要街道(仁興街道);加樂鎮主要街道(文明路);橋頭鎮主要街道(人民路、橋興路);文儒鎮主要街道(文明路)的兩側用地。

五級土地每年城鎮土地使用稅1.5元/平方米。

徵收適用範圍:中興鎮、仁興鎮、加樂鎮、橋頭鎮、文儒鎮除四級範圍以外的區域用地;西達農場場部用地。

交叉路口地段房屋的土地使用稅徵收標準和等級劃分以其建造座向所對路段的標準執行

本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原印發的《澄邁縣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問題的批覆》(澄府函〔2008〕145號)同時廢止。

其實在我們國家很多的地方來進行,一定土地使用稅繳納的時候,都是會看具體的一個土地方面的等級的問題,而且這樣的一種等級的設定是根據那個區域範圍內的經濟發展的狀況來調整的,所以說經濟發展的越好的話,他們所面臨着一個土地使用稅的費用也會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