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