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和结婚证放一起但户口本找不到

户口本和结婚证放一起但户口本找不到
户口本和结婚证放一起但户口本找不到
当事人户口本丢失,可以由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户口本。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