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婚后如何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那么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吗?家理律师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婚后如何偿还?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应在婚后由自己偿还。个人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有具体经济来源的另一方,有主动偿还的义务。但双方共同还清以上债务后,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

1、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前双方共同财产在婚后尚未共同还清的债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应将该债务由双方平均分割。

2、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后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一方个人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其他税费,由其个人负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

3、女方如不能抚养子女或因子女自身原因需要继续抚养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双方性格不合、不能自理等原因的,应自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起每月支付男方一定的生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女方每月应定期给付男方一定的生活费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并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如未按时给付以上生活费或教育费,则视为女方自动放弃该权利,不再向男方支付上述生活费或教育费。

4、如果赔偿额不足以补偿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无过错方因伤致残、收入减少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应适当提高对无过错方的赔偿额。对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无过错方所负债务的清偿责任,由无过错方继续承担。

5、其他应当归男方的财产。

律师提醒大家:婚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大事。婚姻的好坏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结婚之后对夫妻双方的生活都会产生很多的影响。在结婚之前,大家可以对自己婚姻进行规划和打算,以便婚后能够过上更加幸福完美的婚姻生活。在结婚之后就应该更加重视自己以后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