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表现||大竹县律师

导读: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表现||大竹县律师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表现有被抓获之日起拒不认罪,对自己的罪行不如实供述;先如实认罪后又推翻认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相互推诿犯罪责任;在审判阶段再次对犯罪事实产生变化,不承认犯罪事实。

一、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表现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表现如下:

1.被告人从被抓获之日起就拒不认罪,此类现象在毒品案件中尤甚。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刑事律师 大竹离婚律师

2.被告人被抓获之后如实认罪,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改变口供,不愿承认犯罪事实。大竹县专业律师 大竹法律免费咨询电话

3.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之间对作案分工合作的细节相互推诿,都不愿承担主要责任。

4.公安机关在证据上存在较多瑕疵,致使被告人在公安和检察阶段都自愿认罪,但到了法庭上,经护律师指点,即反悔拒不认罪,主要表现在强奸案件上。

  二、在我国规定不认罪会加重判决吗?

  拒不认罪,从重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温馨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国法律对于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只有法定从重处罚,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

  《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说明,酌定情节可以分为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并不存在从重情节。

  我国法律对非犯罪情节需要酌定从重的,如累犯、毒品再犯、国家安全累犯等均以明文形式进行了规定,即一切非犯罪从重情节均为法定,不存在酌定形式。我国法律未授予法官拟制法律的权利,因此非犯罪情节从重处罚不存在法定以外情况。

  三、拒不认罪能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后拒不认罪的,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