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手续怎么办理 ,违约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吗?

一、辞职手续怎么办理

辞职手续怎么办理 ,违约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吗?

1、员工提交辞职报告或辞职信。

这一环节貌似与企业无关,但是却是整个手续中最重要的,因为一封简单的辞职信,是整个手续办理的基本依据。而在实际中,已经有企业因为此环节的疏漏而遇到了麻烦。在辞职信中应包含以下三点:

(1)员工本人辞职的意愿。员工洋洋洒洒写了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字表明自己是辞职的,那这封信就不叫辞职信,或者只能算做一封离职说明。

(2)员工本人的签字。有的时候员工交过来的辞职信是打印版的,最后的落款也是打印出来的,或者有的是员工的辞职信在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候就已经签过字了。这个时候一定要让劳动者当面再重新签一遍字或者按一个手印进行确认。

(3)辞职日期。这个日期是辞职信送达的日期,而不是辞职信的落款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后,企业应该在30天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当然,如果人力资源部接到的辞职信的日期如果早于当前日期,可以要求劳动者重新签字并标明当前日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约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