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合理吗

合理。虽然《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否能设立执行董事,但是有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而第二章第二节第五十条中有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也适用这条,所以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