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的“规则8 经过双方认可的合同时间倒签,且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不能认定一方具有欺诈行为。”可知,在一般情形下,如不能证明存在欺诈,则“倒签”行为有效。
实践中,对于欺诈的故意、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举证均存在一定难度,故在通常的情形下,合同“倒签”一般都是合同当事人认可后方签署的,系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属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