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涉外婚姻的上诉期是多久?

民事案件涉外婚姻的上诉期是多久?

一、民事案件涉外婚姻的上诉期是多久?

涉外民事案件上诉期是收到一审判决书的15日内,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同外国人结婚怎么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三)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无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本国婚姻,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过登记机关审查之后才可以发给当事人结婚证,涉外婚姻发生纠纷的时候,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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