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诉费用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上诉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上诉费用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上诉费用标准是需要根据诉讼标的判断。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就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计算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上诉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进行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 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交通事故发生赔偿方面的问题,当事人不能够协商一致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对此不服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提出上诉的请求的,但是上诉的话也是需要缴纳上诉费用。上诉费用和一审的案件受理费用是一样的,需要根据标的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