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幅限制,此处仅介绍其中几种比较典型的限制性条款。
(一)搭售条款。
搭售条款是一种常见的限制性条款,是指技术许可方迫使受让方从许可方或其指定处购买其不需要的技术、设备、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作为受让方取得所需技术的条件,比如,用专利产品搭售非专利产品,用专利产品搭售商标等。因此,除非搭售是为有效实施受让技术所“必需”的,一般倾向于否认搭售的效力。
(二)回授条款。
回授是指技术受让方将利用技术过程中所取得的技术进步和改进转让或者许可给技术许可方。回授条款不一定构成限制性条款,其可分为非独占性和独占性回授。非独占性回授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一般认为独占性回授条款属于限制性条款。
(三)限制改进技术条款。
限制改进技术条款,即在国际技术转移合同中,技术许可方要求受让方只能使用引进的技术,而不允许对引进的技术加以改进,使之适应受让方当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允许用该技术进行与新产品或新工艺有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