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具体情形

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具体情形

一、合同效力状态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具体情形?

1、有效合同,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的合同,也就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

3、可以撤销的合同,例如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

4、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要经过追认才能够具有法律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不符合年龄的合同,或无权代理人签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始终无法转变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4、法律责任不同。

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且有关当事人可能还要对其行为承担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一般是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而可撤销合同是根据享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决定其法律义务和责任的。

5、期限限制不同。

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撤销权,不得行使撤销权,此时合同有效;而无效合同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其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合同效力状态一共分成以上四种类型,具体的适用条件也不一样。在订立合同之前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及双方合作的事项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制度,像有些合同在双方签字之后,还必须到相关部门备案才成立。如果不能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