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300万为什么判1年半?

一、诈骗300万为什么判1年半?

诈骗300万为什么判1年半?

诈骗300万被判一年半说明当事人认错的态度良好,也归还了诈骗的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二、诈骗罪的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刑法》规定,犯罪后主动报案并阐述自己犯罪行为的,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发落。犯罪分子及时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情报的,使得破除其他案件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或酌情处罚。被判处管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期间执行时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改造以及有悔改表现的,应当减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的金额比较大,那么所需要受到的处罚就会越重,但在犯了错之后而选择及时的认错,弥补自己的过错,归还所有的钱财,那么法院会从各方面进行考虑判刑的,所以,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