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破产债权

违约金破产债权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出现违约的时候,企业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属于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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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知道违约金破产债权的相关法律是怎样的?

第六十一条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上述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权利,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也应当对当事人的申报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