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如何办理
第一,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以及可申请专利的类型,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第二,签订代理委托协议。此时签订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作的内容。
第四,确定申请方案。
第五,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第六,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第七,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实际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