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庭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下达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