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