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校車超速怎麼處理?

駕駛校車超速怎麼處理?

一、駕駛校車超速怎麼處理?

駕駛校車超速的處理是: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或在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記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記12分。超速行駛是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以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速度進行行駛的行為。

二、超速行駛的具體處罰是什麼?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超速行駛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不僅對於自己和他人的生名財產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同時也對良好的道路治安環境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超速駕駛的處罰是十分嚴厲的,目的就是為了杜絕超速駕駛的行為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