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交通事故有人傷責任認定書一般什麼時候可以得到?跟着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有人傷責任認定書一般什麼時候可以得到?
在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發生後一週之內就可以得到該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倒車發生事故主要為以下幾個方面:
1、是移位倒車時會出現碰撞、刮擦、掉溝等交通事故,這時應注意車輛所移位置的寬窄程度,判斷好車輛後方、兩側的障礙物與後輪所處的安全位置。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後指揮。
2、是拐彎倒車時,會出現車尾碰撞和車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時應注意判斷轉彎內側和車輛後方的情況,並從倒車鏡兼顧車身的兩側,注意迴轉方向盤的時機。
3、是車庫倒車時,若車輛視線情況良好,則可從車輛後窗直接觀察判斷進行。若倒車視線差,不能直接看清後面,則應打開車門,從車門一側來判斷車身在庫位的位置,同時注意從倒車鏡裏觀察車身的另一側,以防刮庫或刮壞其他車輛。
4、是調頭倒車時,如路面較寬,可從倒車鏡裏直接判斷車尾或車輪邊操作的方法進行。如需多次前行後倒的,應下車看清理面與車輪的安全距離,以防掉溝。
倒車發生事故責任認定主要是根據所倒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來認定的,來獲得賠償與理賠。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三、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不同的身份的主體需要做的事是不同的,對於肇事者不能逃逸,而是需要報警,然後由交通管理部門的人來完成責任的認定工作。對於受害者來説,首先不是要求對方賠償,而是需要先到醫院治療自己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