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時應準備的證據

交通事故起訴時應準備的證據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權益。那如果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交哪些證據?對於這個疑問請看本站的小編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

交通事故起訴時應準備的證據:

1、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無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及責任無法認定六種。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位置至關重要,它影響到交通事故法律責任的承擔如: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2、傷殘鑑定書。

傷殘鑑定是指符合評定人條件,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根據檢驗結果按照傷殘評定標準,運用專門知識進行分析所得出的綜合性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2年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把傷殘劃分為十個等級,從十級傷殘到一級傷殘依次加重,一級傷殘最為嚴重。傷殘鑑定是民事賠償的重要依據之一,尤其是在要求對方支付殘疾賠償金時,更是必不可少的證據。否則,將由於沒有相應證據的支持而無法獲得應有的賠償。

3、當事人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各種費用的票證和單據。

這些費用的單證是要求賠償義務人賠償必不可少的證據,也是法院支持自己賠償請求的依據,否則當事人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支持而漫天要價,結果只會白白多交一部分訴訟費、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4、其他證據。

除了以上幾種重要的證據外,訴訟中常見的證據還有車損物損證明,誤工證明,受害人死亡的還要有死亡證明以及受害人被扶養人情況證明等一系列訴訟證據,只有把各種證據都蒐集起來才能夠最大限度地證明自己的主張,從而獲得最大限度的賠償。

相關知識:交通事故具體是指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颱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主要包括以下四個要素:

(1)在道路上;

(2)車輛與人、車輛與車輛;

(3)存在過錯或意外;

(4)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以上就是關於在交通事故訴訟中需要準備的證據了,如果您遇到了交通事故,建議您先聯繫我們本站的律師,我們的律師會根據您的事故具體的情況來制定訴訟策略以及怎麼蒐集證據。我們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幫助您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