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

農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

出門在外,我們都希望平安出去,安全回來。但是誰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到。特別是在農村地方,其中一個原因是路口多,另一個原因是因為人們的安全意識不高,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難免會發生一些交通意外。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農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吧。

一、農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哪些

1、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隊負責,但要及時報警,事後報警的,交警隊經過調查能確定事故發生才受理,否則不予受理;村大隊書記不能判定雙方責任,他只能是作為你們私了的調解人; 2、交通事故是不分農村和城市的,只有在人身傷害的賠償上有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之分,賠償金額需要受損失的一方提供有效證明(如維修費發票、收據,醫院住院治療費用證明),誰的速度快,是否有駕駛證、牌照是會影響責任認定,但需要交警隊經過調查確定; 3、雙方需共同提出調解書面申請,交警隊主持調解賠償事宜,如果交警隊認定為雙方同等責任的,雙方各承擔全部損失金額的50%; 4、如果對交警隊的事故認定不服,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下達之日起3天內向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議或者在6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賠償比例:

1、對於對方的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先由你的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不劃分責任)。超出交強險賠償部分,由你承擔70%,對方自擔30%。

2、如果你車有損失,也可要求對方賠償。對方如果投保了交強險,處理原則同上。如果對方未投保交強險,對方應該先按照交強險賠償原則予以賠償(在交強險應當賠償的範圍內承擔全部責任),超出部分再按你70%、對方30%的比例承擔。

二、交通事故直接財產損害賠償範圍:

直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直接減損。通常包括車輛、隨身攜帶財產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現場搶救、善後處理的費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等。

三、交通事故直接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同時,《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由於交通事故行為侵犯國家的、集體的、個人財產權的,是要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的。作為財產損失的一部分,直接財產損失是需要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全部賠償的。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買車開車的人越來越多了。但是,由於農村的道路規劃還不太理想,農村的人文化水平有限,安全意識不高,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卻不知道有什麼法律後果。而通過上面對農村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瞭解之後,我們知道事故發生後雙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