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醉酒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一、在年醉酒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在2021年醉酒損壞財物怎麼賠償?

損壞他人物品的,要照價賠償,物品損壞賠償法律可參照《侵權責任法》。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章 第十九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交強險賠償嗎?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了“危險駕駛罪”,將醉駕、飆車等嚴重危害羣眾人身財產利益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醉酒駕駛行為由原來的違法行為變為犯罪行為;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醉酒駕駛的處罰更為嚴厲。

綜上可知,醉駕已經是一種犯罪行為了,交強險對於醉駕不負賠償責任。

醉酒之後的行為意識很多時候不是出於自己的本意,但這不代表着損壞的財物因為醉酒就可以不賠償了,無意損壞他人的物品必須要照價賠償.同時,如果在醉酒之後還有打人或者説其他的違法行為的話,造成的相應的損失當事人都是應該賠償的,但是賠償標準也要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