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已結婚給她買房想寫女兒名字怎麼辦?

女兒已結婚給她買房想寫女兒名字怎麼辦?

一、女兒已結婚給她買房想寫女兒名字怎麼辦?

女兒已結婚給她買房想寫女兒名字,可以寫贈與協議,並註明只贈予給女兒一人。婚後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夫妻雙方支付其餘款項,如果該房產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資部分應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如果該房登記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資部分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主動出資購買房屋,並登記在女兒名下,屬於贈與合同。贈與人擁有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房屋作為不動產的權利轉移為登記,房屋已經到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變更登記的,不可以撤銷贈與。

但是,還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即使不動產已經變更登記,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二、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認定?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登記在雙方名下,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且是平分的。

婚後父母出資房產的認定:

1、要保留好父母一方匯款給子女一方的記錄,這是很關鍵的。

2、 同時要看父母匯款給一方的時間與購房時間的間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説能否合理的認定父母當時給錢是否能認定為購房之用。

3、若父母僅僅只付了一部分房錢,法院分配房子權利時,會先確定夫妻雙方共同的出資款是多少(這筆錢包括首付部分  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然後分別確定男方出了多少錢,女方出了多少錢(父母出的錢視為子女一方出的錢),然後根據雙方出錢占房子現在淨值的比例來確定雙方各應分多少錢。

婚後購入房產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受到雙方父母出資份額和房屋實際登記當事人名下等相關因素的影響和制約,法律和法院在確定房屋分配權時會追溯到房屋產權有關當事人的付款額和出資額,即誰付的錢房屋歸誰所有,這也是法律公平和合理確定房屋產權原則的體現,充分保護實際出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