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需要哪些材料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1、户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