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履行的債務不還應如何處理

分期履行的債務不還應如何處理
分期履行的債務不還應如何處理
分期履行的債務不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分期履行的,債務人要按約定的每期期限償還債務,如果逾期不還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該分期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