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婚姻的定義

可撤銷婚姻的定義
可撤銷婚姻的定義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種類;①因脅迫結婚的;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一、夫妻當中一方重婚可以撤銷嗎
夫妻當中一方重婚不可以撤銷,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可撤銷婚姻的唯一撤銷原因是脅迫。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請問脅迫結婚犯法嗎如果是犯法的話判多久
脅迫結婚是違法行為,但不是犯罪行為,所以不會判刑。但因脅迫結婚的,屬於可撤銷婚姻。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領了結婚證是否能撤銷
領了結婚證滿足一定的條件時能撤銷。可撤銷婚姻的法定情形是因脅迫結婚。被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被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要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除被脅迫外,婚姻不能撤銷,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