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共犯問題

重婚罪的共犯問題
重婚罪的共犯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

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