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使中止租賃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不行使中止租賃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不行使中止租賃選擇權是什麼意思
1.意思就是比如到期之前5個月,承租人可以終止租賃,這五個月就是終止租賃選擇權涵蓋的期間,但是合理確定將承租人不會行使該選擇權的,所以到期之前的5個月是繼續租的,所以租賃期包含終止租賃選擇權的5個月,也就是包含終止租賃選擇權涵蓋的期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