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逃逸還讓人頂包的如何處理,有哪些規定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逃逸還讓人頂包的如何處理,有哪些規定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逃逸還讓人頂包的如何處理,有哪些規定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逃逸,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頂包者因提供虛假證言,會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如果肇事者構成犯罪的,頂包者會涉嫌包庇罪,也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