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延長訴訟時效的幾種方法是什麼

常見延長訴訟時效的幾種方法是什麼
常見延長訴訟時效的幾種方法是什麼
1、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
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之前所簽署的借條涉及到有保證人,應要求保證人對補充的協議予以確認,否則會導致保證人豁免保證責任。
2、保留催討債務的各種證據
如保留催討債務的律師函、信件、快遞票據、錄音、短信、微信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3、要求對方簽署承諾書。
承諾書的內容應符合法律規定。債務人做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擔保、請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償債務計劃等承諾或行為的,應認定為“同意履行義務”而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4、要求提供擔保。
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追加擔保,並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5、以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6、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