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口貿易的三方協議

關於進口貿易的三方協議
進口貿易三方協議
你好,有關進口貿易三方協議中違約是一種侵害對方利益的行為,三方協議簽署以後,用人單位就相當於是佔用了一個招人指標,給了你一個就業崗位,相互形成了契約關係。在此期間你再繼續尋找別的單位,一旦有更好的單位就要求對方出具解約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完全不顧對方的利益,又擔心對方不會痛痛快快的給你辦理,這就更體現了這種行為的自私。按着勞動法,對方真的沒有法律依據阻止你另謀高就,但是可以不給你出具解約函,這是不違法的。如果這樣,你就只能是採取跳槽的辦法解決問題了。這與領取了結婚證的人,繼續相親找對象,找到了還要求對方立即解除婚約和結婚證,不給辦就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