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殘是怎麼鑑定的

車禍傷殘是怎麼鑑定的
車禍傷殘是怎麼鑑定的
1、車禍傷殘鑑定是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在三十日內可以知道結果,最長不會超過六十日。
2、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對精神疾病的鑑定,由具有精神病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