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後撤回專利受保護嗎

專利申請後撤回專利受保護嗎
專利申請後撤回專利受保護嗎
《專利法》是專門用來調整專利有關的法律關係的規範,在《專利法》中沒有明確的説明專利發明人的人數問題,根據“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在民法領域,一般認為在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做出的行為都是法律允許的。

所以,專利發明人的人數沒有限制。

專利發明人的認定。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

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

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

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

發明創造是智力勞動的結果。

發明創造活動是一種事實行為,不受民法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説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摘要應當簡要説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説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説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説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