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權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嗎

法院有權強制證人出庭作證嗎
離婚後不遷户口怎麼辦
離婚後,妻子不肯遷移户口,男方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讓其遷走,如果離婚後不遷户口怎麼辦,派出所可以單獨將其立户,並在户籍底簿中註明即可。

遷户口步驟:

1、帶上户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户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户口遷移證,然後把户口從這個地方的户籍檔案裏註銷。

2、帶着户口遷移證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處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户口遷回工作單位。

《户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