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外出租的房屋房產税要如何繳納

企業對外出租的房屋房產税要如何繳納
企業對外出租的房屋房產税要如何繳納
一、企業出租房屋房產税如何繳納
根據《房產税暫行條例》的規定,房產税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税義務人。企業對外出租房屋,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税。
【納税事項】:擁有房屋產權,房屋對外出租
【計税依據】:企業出租房屋向對方收取租金收入。
【税率】:12%
【納税義務發生時間】:企業出租房產,自交付出租房產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税。
【納税期限】:房產税按年徵收,分期繳納。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納税地點】:企業應向房屋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繳納税款。
【減免事項】:

1)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税;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税。

2)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税。
二、房產税的納税人有哪些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現行的房產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後開徵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房產税的特點:
1、房產税屬於財產税中的個別財產税,其徵税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税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税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税。
房產税納税義務人
房產税的納税義務人包括: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税;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税。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税。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税。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税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税單位及納税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