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從父母處遷出後是否還能遷回

户口從父母處遷出後是否還能遷回
户口從父母處遷出後是否還能遷回
1、只要完成相關的遷入手續,當事人能將從父母處遷出的户口再予以遷回。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然後向遷入地提交户口遷入申請及法律或機構要求遞交的相關材料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