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期間尋釁滋事如何處罰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監視居住期間,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根據公安部《規定》第四條的規定,情節嚴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監視居住期間逃跑的; (2)以暴力、威脅方法干擾證人作證的; (3)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 (4)在監視居住期間又進行犯罪活動的; (5)實施其他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7條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