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是不是要開庭通知家屬

非法拘禁罪是不是要開庭通知家屬
非法拘禁罪是不是要開庭通知家屬
【問題解析】
正常程序是法院在判決書生效後,將判決書送給罪犯的家屬,並將羈押地或服刑地告之家屬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法律依據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必須查明: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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