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致人死亡怎麼判決,

正當防衞致人死亡怎麼判決,
正當防衞致人死亡怎麼判
對於正當防衞致人死亡怎麼判決,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正當防衞是刑法明確規定的違法刑阻卻事由。也就是説,一個行為一旦被認定為正當防衞,就可以否定其行為的違法刑,從而使這個行為不構成犯罪。

正當防衞是為了防止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正在進行中的侵害而實施的針對侵害人的損害行為,所以,正當防衞的正當性必然要求防衞的程度必須要限定在合理範圍之內。超過合理限度的正當防衞屬於防衞過當,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只不過會因其防衞性質而從輕減輕處罰。

因此,一般情況下,正當防衞致人死亡很可能是超過必要限度的,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刑法中規定了特殊防衞的問題,就是針對一些特定犯罪,即使正當防衞致其死亡也不用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一些具體解答希望您能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