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中申請法院調查借款人的財產範圍是哪些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財產範圍對方的全部財產。1、從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和法院受理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所取得的財產。2、出資人欠繳或者未繳的出資、董監高人員利用職權非法侵佔的企業財產等。行動建議: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財產範圍時應當包括:1、出資人應繳納還未繳納的出資、公司董事、監事、高管利用職權非法侵佔的企業財產等。2、在申請法院調查債務人時應當積極搜索相關證據提供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