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後債務是否要承擔

民法典離婚後債務是否要承擔
民法離婚後債務是否要承擔
離婚後的夫妻共同債務仍然要承擔。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