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庭審要領

買賣合同糾紛庭審要領
買賣合同糾紛開庭審理需要多久
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