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診斷鑑定程序是什麼

職業病診斷鑑定程序是什麼
職業病診斷鑑定程序是什麼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設區的市級衞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鑑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