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方法能儘快判決,可以寫申請書嗎

用什麼方法能儘快判決,可以寫申請書嗎
用什麼方法能儘快判決,可以寫申請書嗎
就該問題而言,如果當事人涉及房產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但是,其應該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而不是申請書。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