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離婚辦理流程

廣州離婚辦理流程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廣州監獄怎麼辦離婚程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關於涉及到服刑人員及勞動教養人員離婚問題的法律規定綜合如下:  1.對服刑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服刑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服刑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4.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非服刑方可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安排經辦人員去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如果雙方同意調解,在調解書籤收後離婚就生效。如果是協議離婚,由當事人申請辦理婚姻登記,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户口本、結婚證、2寸單人照片各2張。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可到監獄,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為其辦理離婚手續。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