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的時間是多久

答辯的時間是多久
答辯的時間是多久
1.在民事案件中,法院收到原告的上訴狀給予立案後,會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出庭答辯,針對原告的控訴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證據。這個期限就是答辯期限。答辯狀是針對原告的起訴狀中陳述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作出承認或否認的陳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內未能提交答辯,也可以在參加開庭的時候當庭答辯。如果需要向法庭提交證據,必須在提交答辯狀的期間內,將證據的複印件一併提交法庭。證據的原件則待正式開庭時帶到法庭質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