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個人名下的財產要分割嗎

婚姻無效個人名下的財產要分割嗎
婚姻無效個人名下的財產要分割嗎
無效婚姻期間產生的財產也需要分割,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導致婚姻無效的原因包括: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